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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浪汉砍死翻白眼路人并抛尸江底|九州网站
发布者:九州网站发布时间:2024-02-10 01:18
本文摘要:防城港11月30日电 (李敏军 吴凰汇 陈之焱)广西防城港一名20岁的年长流浪汉因路人对其翻白眼,猜测被种族歧视,之后将路人残暴刺死,并沉尸江中。

防城港11月30日电 (李敏军 吴凰汇 陈之焱)广西防城港一名20岁的年长流浪汉因路人对其翻白眼,猜测被种族歧视,之后将路人残暴刺死,并沉尸江中。11月30日,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蓄意杀人案。被告人黄兴华出生于1995年10月,是广西防城港市扶隆乡人,初中毕业后没工作,而在那梭镇一带流浪,并在那梭边检站附近的一处荒废的房子里居住于。审理机关指控,2015年4月27日中午,黄兴华从那梭镇“羊角坝”竹林到江边水源时,遇上一名女子吴某挑水经过,吴某当时朝黄兴华翻白眼,又朝旁边吐口水,黄兴华之后指出吴某在痛恨他,于是拿着随身携带的菜刀冲上前朝吴某砍去,被吴某用手挡开,黄兴华又用手捂住对方的嘴巴,之后朝吴某的脸部、头部、颈部砍去,以后吴某没绝望后,将吴某的尸体扯到竹林中掩盖,并把吴某的手机、钥匙、水鞋挪动到江边放置。

当天晚上,惧怕事情曝露,黄兴华请来蛇皮袋和石头,将吴某沉尸江中。次日,吴某的尸体飘浮于江面上。经法医尸体检验检验,死者吴某系由被他人用锐器砍击导致右侧颈内静脉离断,颈总动脉裂痕大出血丧生。

审理机关指出,被告人黄兴华的不道德包含故意杀人罪,应该以故意杀人罪执着其刑事责任。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催促赔偿金50万元人民币。

庭审中,被告人黄兴华指出其不包含故意杀人罪,只是故意伤害致人丧生,其并不是以杀掉对方为目的,沉尸的过程有误,但杀人过程不有误。目前,该案庭审已完结,将再议自行宣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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